辛志平校長故居約建於西元1922年,是典型的台灣日治時期官舍建築。
大正11年(1922)台灣總督府頒布了「台灣總督府官舍建築標準」,將高等官舍分為四種等級,建築面積由33坪至100坪,因等級有所區別。
辛志平校長故居屬於第三級的官舍,此等級多為高等官四等以下、總督府屬各官衙長等官員及中等以上學校校長居住。此種官舍為一般所稱中流階級住宅,通常會採取和洋折衷的格局配置。
目前,故居基地包含昔日校長宿舍 1及中學主任宿舍2,即整合兩處第三種高等官舍,總面積達417坪。
(註1 校長宿舍原建築面積約46坪,於辛校長期間增建書齋與女中部屋前段,目前達60坪)
(註2 中學主任宿舍慘遭祝融,經重建後做為藝文茶飲空間)
(註2 中學主任宿舍慘遭祝融,經重建後做為藝文茶飲空間)
台灣總督府高等官舍類型表
官舍種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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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官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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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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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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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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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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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等配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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勒令官、關稅長等總督府直屬官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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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官三等、總督府屬各官衙長及各課長州市務官、中等以上學校校長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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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官四等以下、總督府屬各官衙長、各課長、稅務支署長、州及廳各課、中等以上學校校長、郡守、一等郵便局長等長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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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官六等以下、稅務支署長、專賣支局長、州及廳各課長、郡守、一等郵便局長與同等級官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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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面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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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 坪以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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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 坪以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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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6 坪以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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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 坪以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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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地面積/建築面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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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倍~7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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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5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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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5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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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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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地面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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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坪~700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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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3.5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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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7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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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2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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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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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棟建築(一間造或一棟兩間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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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資料來源: 2007,日式木造宿舍修復再利用解說手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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